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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广西第2016015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(第57号)

时间:2017-07-31

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,各有关企业:

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及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,我厅对近期申请施工企业、造价咨询企业、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查意见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(http://www.gxcic.net)予以公示。

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查阅。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: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意见,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。公示时间为: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6日。如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,报送我厅政务服务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陈述材料统一由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受理,如所附证件、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,由窗口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。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,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,均可向我厅政务中心反映情况,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和邮政编码。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,请直接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。

咨询电话: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:0771—2366127、5595535

通讯地址: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

附件:

    1.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

    2.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

    3.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

    4.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

    5.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


         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政务服务中心

2016年12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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